混凝土是当前建筑工程中用量最大的建筑材料,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工程结构安全,也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研究起草的《关于增加“7天混凝土试件见证检测项目”的通知》,今起征求社会意见。通知提出了进行混凝土7天试件检测的相关要求,力图提前预警,避免事故。这是我市加强工程质量监管,探索解决混凝土强度检测管理滞后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。
通知明确,自2014年12月1日起,对本市新建、扩建、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,对混凝土试件见证检测增加7天标准养护项目,做到提前预警,立足预防,科学决策,避免事故。
通知要求,施工单位在按要求制作混凝土试件时,应增加一组7天标准养护混凝土试件,并送至有见证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。检测机构应将委托方提供的7天标准养护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的指标值录入检测系统,并按相关标准进行检测,出具检测报告。当7天标准养护混凝土试件的抗压强度未达到委托方提供的指标值时,应按照相关规定,上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。
通知强调,当7天标准养护混凝土试件的抗压强度未达到委托方提供的指标值时,建设、施工、监理单位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立即查找原因,对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进行分析,提出保证措施,在确保工程实体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后,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。
工程施工中,混凝土的强度是逐渐增长的,一般按照28天强度作为设计强度。而现在的钢筋混凝土建筑施工,一周左右就可以完成一层,等到浇筑的混凝土强度数值检测出来的时候,可能已经盖到了四层楼,若此时发现检测数值达不到设计要求,往往会带来巨大损失。增加“7天标准养护混凝土试件见证检测项目”,作为一项行政管理措施,是对原有检测制度的有益补充;采取企业控制和监督管理并行、技术措施和行政措施并行,是解决混凝土强度检测管理滞后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。
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委将进一步加大预拌混凝土生产、使用过程的监督执法力度,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,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,促进全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水平提升。